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水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出生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同门类内调剂的,调剂分数线应当不低于本单位设定的一志愿分数线。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三、调剂基本程序
水科院可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农科院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调剂。
(一)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于3月28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我院将于4月8日00:00-14:00开通调剂系统,考生可登录查看对应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二)考生筛选。水科院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水科院的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预计为4月1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调剂专业和有关要求
(一)目前缺额专业如下:水产(0908)学术学位,调剂人数7人,农业领域渔业发展(095134)专业学位,调剂人数8人。以上接收调剂人数为拟定人数,如有变动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二)我院暂时不接受跨门类调剂和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三)调剂咨询电话:赵老师,010-68673926;洪老师,0532-85817503。
五、工作要求
(一)为方便考生调剂,水科院将及时告知调剂考生复试结果。
(二)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本办法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如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农科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