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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水科资发〔2019〕25号)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随时与条件处联系,联系电话81616623。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条件处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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