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农质发〔2011〕14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经过广泛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等环节,我所申报的“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获得批准,被列为农业部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之一。
我所将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条件和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培养,积极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任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及评价,为努力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