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院《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度我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3年12月31日前,我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凡符合国家、农业部和我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待岗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不参加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按照国家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农办人[2006]15号、农人技函[2006]39号、《2006年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说明》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外语条件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职称外语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人[2007]28号)规定执行。
1.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参加人事部1998年以后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60分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可免试;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均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或BFT考试。其中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申报中级职称BFT考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申报高级职称BFT考试成绩须达到120分以上。
二、 评审机构与职责
(一)所中级评委会成员由所领导和各部门专家共15人组成。职责是负责主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高级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
(二)中级及以下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设2个评审组,分组如下:
科研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各业务研究室人员组成,并负责本评审组范围内晋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推荐工作。本评审组内所属人员必须参加本组召开的晋升人员的职述会议。同时要求成果转化、管理及服务方面的人员积极参加。
综合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科技成果转化实体部门、管理部门、后勤和物业服务部门人员组成,并负责本评审组范围内晋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推荐工作。本评审组内所属人员必须参加本组召开的晋升人员的职述会议。同时要求科技人员积极参加。
三、 时间安排
1. 材料上报
12月16日前,申报人员上交申报材料至人事处,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材料审查。
2. 申报人员答辩
12月23日下午13:30时在质检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在全所中级及以上人员中述职、答辩,并进行民意测验。
12月25日前,各组召开会议,由申报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述职,并进行民意测验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审意见(包括材料的真实性、民意测验的结果、评审组成员投票结果及是否同意晋升的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3. 中评委会议
12月26日上午9:00时在科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所中级评委会,进行评审、推荐。
四、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可评职数:正高1个、副高6个。
(二)关于外语免试、论文论著发表和专利授权情况的审核,将严格按照《关于我院职称评审材料审查相关问题的通知》(水科才函[2012]299号)文件执行。
(三)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由我所评委会组织答辩。
(四)其他系列的评审:所评委会评审权限以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所报上级有关评审委员会。
(五)签订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编外聘用人员,在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经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和推荐,可按照委托代评方式申报评审农业部和我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评审工作中的其他有关问题仍按(1999)水科(人)字第177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1)一式1份;
(二)《农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评审表》要对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成就进行清楚的表述;所获成果要说明本人在其中的作用、名次;论文要写清数量、作者位次、期刊等级等;
(三)《农业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3)一式2份;
(四)《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5)一式2份(破格申报时使用);
(五)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1.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 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附件4)(附免试证明材料);
3.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晋升资格文件复印件;
4. 成果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
5. 相关专业论文、著作、已发布(报批)制修定的国家(行业)标准、重要技术报告、研究报告等。
其中:申报正高级4篇以上,申报副高级3篇以上,申报中级2篇以上。论文需提供首页、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及目录;专著需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国家(行业)标准需提供首页和前言部分。同时,需提供获现任职资格以来发表的著作、论文情况表(应包含论文、著作名称,年份,排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等级)。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交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份数报送,证明材料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附件材料》(附件6)格式装订成册。
六、其他
在申报评审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整个推荐评审工作在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人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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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