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迎接一个平安祥和的农历新年,我所条件处于1月12日召集物业、水电及消防专管员组成安全检查组对我所在市区内各出租物业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安全检查组根据《消防法》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租赁单位的物业管理情况、水电管理措施以及消防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租赁单位存在用电和消防安全隐患,安全检查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并向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此次安全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所出租物业安全管理的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在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