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负责资金管理,统计分析全所财务状况,监督经济运行。
2.牵头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工作。
3.负责所、工会的会计核算工作。
4.牵头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基本建设项目、修缮购置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单位银行账户、财务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收缴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
7.负责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所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重大设施系统运行费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单位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纳税申报与缴纳工作。
11.负责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12.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制度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13.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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