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拟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2.牵头负责所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管理工作。
3.牵头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三技”服务,负责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科技成果展示、宣传和科普工作(包括科普项目管理);承担与相关行业协会日常联络工作。
5.负责所办企业管理工作。
6.负责试验和中试基地管理工作。
7.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协调工作。
8.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制度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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