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党务、纪委和监察等工作职能。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负责党委、纪委和工会日常工作。
2.负责党委会、纪委会及党务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及所党委、纪委决策事项和工作部署的督促落实工作。
3.协助所党委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上级党组织部署重大政治活动和政治任务的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
4.负责对所内各党支部的指导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党费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全所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内党员党风党纪教育,负责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承担全所廉政监督检查和党纪检查工作。
6.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全所信访工作,协助纪委开展举报材料调查核实工作,调查处理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查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
8.负责全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所先进表彰工作。
9.负责所统战工作和对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的指导。
10.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制度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11.完成所党委、纪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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