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所内外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3)牵头负责拟定所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综合性文件材料,并督促落实。
(4)负责所长办公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拟定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
(12)牵头负责上级部门对所的整体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部门绩效管理工作。
(14)负责制定党委、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承担党委、纪委日常工作。
(15)负责党委会、纪委会及其他党务会议筹备组织工作,拟定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
(16)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上级党组织部署重大政治活动和政治任务的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
(20)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所风建设工作;负责先进表彰工作。
(25)负责所本部用水、用电、职工用餐、环境卫生、绿化等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
(26)负责所自有资金安排的 10 万元(不含)以内的维修维护工作。
(27)负责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类化学品、剧毒类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及处置工作。
(28)负责所本部办公用房、实验用房、集体宿舍等的调配与管理工作。
(30)承担职能管理部门常用办公设施、设备、耗材的采购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4.其他
(31)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制度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32)完成所领导、所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