鼋属于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开展鼋野化适应性效果评价是农业农村部《鼋拯救行动计划(2019-2035年)》规模增殖放流前的重要步骤。为恢复和重建鼋野生种群,2020年9月26日,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在佛山高明开展了首次鼋野化适应性保护活动,野放了20只3-4冬龄幼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鼋拯救行动计划(2019-2035)》,2022年5月25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组织专家在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部佛山鼋人工繁育基地”对《鼋野化适应性效果评价》成果进行验收。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刘晓强四级调研员(线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资源保护处陈绮芬一级调研员、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廖成林科长,高明区农业农村局杜细文副局长,珠江所徐瑞永所长、朱新平副所长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来自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珠江所等单位的专家代表认真听取了鼋研究团队的工作汇报。随后,专家对回捕个体进行了现场鉴定,经仪器识别和测定,确定2022年5月13日和22日在鼋野放区域潭黎水库捕获的2只幼鼋为野放个体,分别增重264.27%和172.64%;经评估人工保种下幼鼋生长数据以及回捕幼鼋身体状态,表明野化幼鼋20个月已适应了野化环境生长,鼋野化适应性保护效果显著。
会上,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刘晓强四级调研员强调,要进一步强化鼋野化保护成果的应用,结合韩江鼋就地保护工作,持续推动适宜水域野化适应性保护。省农业农村厅陈绮芬一级调研员建议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林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尽快搭建联合保护工作机制,加大科普宣传,共同开展好鼋保护工作。珠江所徐瑞永所长在会上表示,珠江所将集中科研力量加快各项相关基础研究,全力配合支撑好政府部门的鼋保护工作。
会后,专家一行赴潭黎水库共同见证了野化鼋的回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