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以下简称珠江所)的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和群众对珠江所的认识和关注,我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所徽标识(LOGO)。
一、研究所简介
珠江所创建于1953年,是国家按流域布局设置的渔业综合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隶属农业部,主要承担我国珠江流域及热带亚热带渔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任务。重点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与遗传育种、水产养殖与营养、水产病害与免疫、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生态环境评价与保护、水生实验动物、城市渔业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同时拓展转基因鱼、外来水生生物物种与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研究。所内设有育种、养殖、病害、资源、环保、生物技术、水生实验动物、观赏鱼等8个研究室,拥有中国水科院热带亚热带鱼类选育与养殖重点开放实验室、农业部水生经济动物病害防治研究中心、农业部珠江中下游渔业资源环境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广东省水产动物免疫技术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机构,具备完善的实验室、实验基地、水产种质资源库、标本馆、图书馆等配套设施,可为科研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条件保障。珠江水产研究所具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优越的科研条件,在协调科学发展的同时,以人才为根本,为优秀的人才提供充分发挥才干的舞台和空间。现有职工300多人,其中研究员21人,副研究员22人,博、硕导师1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院首席科学家2人。
所徽作为研究所的形象代表,贯穿于研究所的各项工作之中,并给全所带来活力和生命力。为塑造研究所形象,体现珠江所特色,我所将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所徽标识,希望各位专家、设计人员、以及有意向者踊跃参加,并可登陆我所网站www.prfri.ac.cn了解我所情况。也欢迎我所职工、学生踊跃投稿参赛。
二、所徽标识拟含要素和设计要求
(一)所徽标识含义。体现珠江所学科方向、研究领域,所徽标识需内涵丰富健康、寓意深刻、主题突出、时代感强,充分反映珠江所的特色。
(二)设计要求。
1、作品方案要独具创意、结构简洁、色彩鲜明、易于识别,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三)投稿要求。
1、设计稿必须为电子版矢量文件或JPG文件,并在设计稿页面内诠释设计方案的作品释义和创作理念。效果图上不得出现任何与设计者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
2、投稿邮件内请提供设计者的联系方法、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3、如为单位参与征集活动,则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4、若投标方案超过1个,则每个方案所提供的内容要求同上。
5、投标者应当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投标方案均要求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参赛者拥有完全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一稿多投,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三、征集公告发布渠道及征集时间
(一)征集公告的发布渠道。一是在所网站发布征集公告信息,二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设计公司参与。
(二)征集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2月19日。其间设计者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递,按收到邮件时间为准。E-mail:prfrioffice@163.com、83654@qq.com。请在邮件题目注明“珠江所所徽征集活动”字样,并在邮件中写明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及邮编。
四、评选方案程序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由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案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3个入围方案。
(二)12月21日至12月25日,办公室在全所范围组织职工对3个入围方案进行投票,确定产生一个中标方案。
(三)12月26日,对入围及中标方案名单将于年底在珠江所网页上公布:www.prfri.ac.cn。
(四)中标方案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奖励措施
(一)入围方案奖3个,每个方案奖金¥2000元(含税),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中标方案奖1个,奖金¥10000元(含税),但不重复计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如果最终设计方案有部分采纳或由多个投稿方案集合而成,按采纳比例分摊奖金,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六、声明
(一)设计方案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的法律权利。若设计稿件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稿件的设计者承担。
(三)设计方案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权利归属。本次活动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珠江所所有。珠江水所所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范围、使用方式,有权决定是否为设计者署名。除按本活动奖励方案已付的设计费外,珠江所出版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付给设计者任何费用。设计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五)设计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入围奖金及中选奖金所涉个人所得税由珠江所代扣缴纳。
(六)设计者对其递交的设计方案自备底稿。所有参选方案不再另行退稿。
(七)如遇特殊原因,珠江所有权推迟、延期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珠江所拥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