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2016年度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渔委)和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渔委)工作会议在珠海召开。各委员单位委员代表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委员对长渔委、珠渔委委员会制度进行了讨论,确定了新一届长渔委、珠渔委委员名单及分工;听取了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调整方案介绍;发布了《长江流域渔业生态公报》;研究了《赤水河实施全面禁渔制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出台了《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研究讨论长江全面休渔及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方案;对长江珠江禁渔期执法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珠渔委办公室向委员会提交了《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和《关于调整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我所所长徐瑞永研究员在大会上汇报了《工作规则》的编制背景和内容等,指出《工作规则》是珠渔委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珠渔委的宗旨、和职能,确立了珠渔委委员会议制度、委员职责和委员换任机制,设立了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常设机构,为珠渔委日常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所渔业资源生态研究所主任李新辉研究员汇报了《通告》的调整依据及内容等。《通告》中延长了禁渔期时间、扩大了禁渔范围,明确了禁渔行为,必将为珠江流域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工作带来积极影响。